************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经开区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设施管理维护项目
2.2项目编号:ZXZB25HN0003
2.3投资金额:******.67元
2.4项目概况:经开区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设施管理维护项目包含经开区建设的“数字经开”智慧城市资源中枢项目,政法委往期建设其他过保的部分卡警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经开区路口信号灯相关设施,项目维护内容具体包含3569路前端卡警视频监控、网电线路、后端机房、显示大屏中心平台、信号机及464个路口的信号灯设施等,其中卡警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经开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基础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支撑市域社会治理建设需求,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手段,实现更多维度的物联数据、业务数据融合,而信号灯设施覆盖了经开区主要交通路口,为保障出行安全和秩序提供了管控设施,整体提升了智能应用在治安防控、社会治理、打击犯罪、日常交通安全出行等领域的整体效能。
2.5项目地点:郑州经开区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主要包括日常内外场系统设备维护(包含配套的人员、车辆、发电机、临时信号灯、维护工具等费用),电力费用以及据实部分的升级改造维修等费用,运维服务工作要求加强现有视频点位和信号灯系统运行状态的排查,掌握实际损耗,需更新数量等情况,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标段:经开区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设施及相关配套的链路租用。
2.7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经开区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设施管理维护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经开区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设施管理维护项目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3.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3.6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取得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3.5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3月04 日至2025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3室);
4.3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携带以下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表本单位参加招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以******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3室)******,发送邮箱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接受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4.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4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四楼开标室二(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6号
联 系 人:刘长城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3室
联 系 人:李媛媛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6号
联 系 人:巴晓华
联系方式:******
2025年 03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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