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东宝分局刑侦技术专用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政府计划备案号:420802-2024-00493
3、项目名称:******公安局东宝分局刑侦技术专用设备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4万元
6、最高限价:57万元,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7、采购需求:刑侦基础信息采集设备(掌纹、虹膜、声纹、足迹采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1供应商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证明材料;
6.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b.hbncp.com.cn),供应商在此网站完成主体机构注册,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665061或******90)。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4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b.hbncp.com.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b.hbncp.com.c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公安局东宝分局
地 址: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A座1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24-******